拍卖时间:2018年1月29日上午9:48
拍卖地点:衡阳县神龙蒸阳大酒店多功能会议厅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如下:
标的
序号
1
2
3
4
5
标的名称
衡阳县呆鹰岭粮食管理站(樟树仓库)
洪市区粮食管理站曲兰粮店
衡阳县演陂粮食管理站
衡阳县呆鹰岭粮食管理站(杉桥仓库)
衡阳县西渡粮食管理站(清平仓库)
地块位置
衡阳市衡阳县樟树乡樟树社区地段
衡阳市衡阳县曲兰镇曲兰村下高组
衡阳市衡阳县演陂镇演陂村大塘角组
衡阳市衡阳县杉桥镇杉桥村上街组
衡阳市衡阳县西渡镇清平村丸泥、樟木组
建设用地
约(m2)
13133.2
3544.6
757.8
4646.7
6055.9
道路用地
约(m2)
344.8
687.8
0.9
5404.3
43.2
用地性质及
出让年限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容积率
≤3.0
≤2.1
≤1.6
≤2.0
≤2.1
建筑密度
≤28%
≤35%
≤40%
≤40%
≤35%
绿地率
≥35%
≥35%
≥30%
≥25%
≥35%
面积约(m2)
1809.70
1379.98
1951.75
1049.31
评估值(元)
115529.20
69998.88
114641.00
68694.96
拍卖及标的
移交方式
现状拍卖、
现状移交
现状拍卖、
现状移交
现状拍卖、
现状移交
现状拍卖、
现状移交
现状拍卖、
现状移交
参考价
(万元)
1002.76
251.2
48.29
343.87
452.76
竞买保证金
(万元)
300
75
15
100
135
规划指标要求
房屋建筑物
1.拍卖标的物地面具体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着物等土地上的现状以实有数量为准。上述参考价均已包含地面资产及公共设施用地在内。本场拍卖会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增价幅度由拍卖师现场宣布和调整。
2.以上五宗标的物可分开竞买,也可整体打包竞买,整体竞买者优先。整体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3.凡有意参加竞买者(包括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的租赁户有意购买其租赁房地产的),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出报名申请,按约定的应交竞买保证金数额,足额交纳到湖南南阳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内,并持交款原始凭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到报名地点办理竞买手续,方具有参加竞买的资格。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的租赁户如逾期未报名,则视为其自动放弃。
4.以上所示土地、房屋建筑物的面积均以相关部门过户发证为准。
二、参加竞买的条件及资格确认
1.凡有意参加本次竞买的自然人或法人机构均可申请报名。
2.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报名地点索取拍卖资料;竞买人可自行到现场踏勘标的物,也可由本公司安排人员陪同勘察。
3.凡有意参加竞买者,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出报名申请,并按“标的物简介”中约定的应交竞买保证金数额,足额交纳到湖南南阳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内,持交款原始凭证和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办理竞买手续后,方能取得参加竞买的资格。
4.竞买保证金交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湖南南阳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光辉路支行
账 号:43001530864052503218
三、相关事项说明
1.报名及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月26日17时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衡阳县改制办(衡阳县政府第一栋一楼)
联系人:邹先生 15273437766
3.标的物展示期: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月26日。
凡有意参加竞买者,应自行对其拟竞买的标的物进行现场踏勘并对存疑事项进行询问。
4.本次拍卖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卖,拍卖公司及委托人均不对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以及作任何解释。
5.参加竞买未竞得者,由竞买人持本人身份证、竞买保证金交款收据,在拍卖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到湖南南阳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处无息退还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
6.本次拍卖成交价款不包含契税、交易服务费和拍卖佣金,由买受人按政策标准和约定另行支付。
7.本次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拍卖资料,若有变更则以拍卖人最后更改的内容为准。
衡阳县改制办资产处置部
衡阳县国土资源局
湖南南阳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