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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市已有57人次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15家医院接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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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1日 星期三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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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人群可申请“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目前,全市已有57人次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15家医院接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本报记者  李建平

  通 讯  员   陈   妍

  四类人群:可申办“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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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地就医后,回参保地报销太耗时间和精力?好消息来了——从今年9月1日起,凡在衡阳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可以在就医地直接结算啦!

  哪些人群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如何申请办理呢?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说,异地安置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转诊人员、异地急诊人员四类人群持社会保障卡可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异地安置人员:指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退休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异地长期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和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异地转诊人员:指参保人因参保地(衡阳)医疗技术或设备条件所限,需转外地住院(异地)治疗的人员。

  异地急诊人员:指在统筹区外务工、出差、探亲、旅游等,因急诊抢救需住院治疗的人员。

  衡阳参保人:

  已有57人次实现直接结算

  “太好了,终于不用拿着成堆的资料回衡阳报账了。这真是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啊!”8月8日,退休后异地安置在广西的衡阳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老谢,在广西博白县人民医院办理出院结算手续时,由衷地感叹道。

  此次,老谢住院花费11811.24元,自己只付了自付部分3792.11元,成为我市首例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参保人。这也标志着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已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基础上,跨省住院治疗也可以直接结算了。

  截至9月30日,我市参保人员已在广西、北京、广东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异地就医实现直接结算达57人次,医保基金支出48.57万元,极大地减轻了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资金垫付压力和来回奔波之苦。

  申请办理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后,是否住院费用都能纳入“直接结算”范围呢?答案是否定的。

  这位工作人员介绍,以下两种情形不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1、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因突发疾病进行门急诊急救或抢救72小时内转住院的医疗费用除外)。

  2、意外伤害住院的医疗费用。不纳入直接结算的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全额垫付,参保人入院后拨打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电话(附后),出院后带住院相关材料(包括住院收据原件、出院记录或住院病案首页、疾病诊断证明书、住院医疗费用总清单)回参保地经办机构按政策办理医保支付结算。

  规定:需登记备案,按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目录结算

  两种情形:不纳入“直接结算”范围

  为做好这项惠民工程,衡阳市医保中心成立了异地就医管理科,专门负责异地就医工作。5月2日,完成了异地就医结算地方系统改造工作,并在6月1日正式接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8月7日,在省人社厅组织下,派人远赴新疆、青海进行实地测试,一次性通过测试。同时,专门到各县市对一家县级医院进行测试。8月底完成了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7家三级医院,以及衡阳县人民医院等8家二级医院的测试和实测工作,顺利接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10月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参保人彭某某在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住院费用成功结算。其住院总费用为7356.82元,支付个人自付部分2769.85元。这也成为省外参保人员在我市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的首例。

  15家医院:

  接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据了解,根据我省相关规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目录,实行登记备案管理。

  其中,异地安置人员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应凭安置地公安机关办理的有效居住证明(居住证、户口本或身份证),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异地转诊转院的参保人员,原则上凭参保地经办机构确定的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转诊转院证明,即可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手续;异地急诊人员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参保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收治医院出具的病情介绍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入院证明等,经参保地经办机构确认后,方可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异地住院的参保人员,不得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其在异地住院的医疗费用回参保地报销,待遇政策按参保地相关规定执行。

  今后:更多定点医疗机构将进入“直接结算”

  目前,异地安置和长期居住我市的外省参保人员在参保地医保中心办理直接结算手续后,可在我市以下15家医院(附后)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市医保中心负责人透露,今后,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等的不断发展,我市将有更多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院行列,更好地方便外省参保人员在我市就医。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流程

  一、登记备案

  1、异地安置人员: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退休人员需提供安置地户口,填报《异地就诊备案表》(含个人信息及定点医疗机构),由参保地经办机构签字盖章并予以备案;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异地长期居住生活的参保人员需提供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的《居住证》,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的参保人员需提供《单位派驻证明》,填报《异地就诊备案表》(含个人信息及定点医疗机构),由参保地经办机构盖章并予以备案;3、异地转诊人员:须持我市三级协议医疗机构或最高级别专科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审批表》,由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备案;4、异地急诊人员:须提供收治医院出具的门(急)诊病历、入院通知书等病情介绍资料,由参保地经办机构确认后予以办理备案。

  二、持社会保障卡办理入院手续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的医院,必须是人社部官方网站公布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目前全国已有7226家医院(含湖南省内233家,具体名单可登陆www.si.12333.gov.cn查询)开通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办理入院手续时,由就医地医疗机构对其进行身份识别,确认相关信息后予以办理。如备案信息无法查询,请参保人员即时拨打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电话予以确认。

  三、办理出院手续,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在就医地办理出院手续时可直接结算,支付个人自付部分费用。

  衡阳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医院名单

  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

  衡阳市中心医院

  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衡阳市中医医院

  解放军第一六九医院

  衡阳县人民医院

  衡南县人民医院

  衡东县人民医院

  祁东县人民医院

  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常宁市人民医院

  衡山县人民医院

  耒阳市人民医院

  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医疗保险

  异地就医备案电话

  衡阳市医保中心:0734-8867038

  衡阳县职工医保:0734-6653009

  城乡居民医保:0734-6653002

  祁东县职工医保:0734-6283999

  城乡居民医保:0734-6283999

  衡南县职工医保:0734-8551013

  城乡居民医保:0734-8552048

  衡东县职工医保:0734-5222146

  城乡居民医保:0734-5236151

  耒阳市职工医保:0734-4322176

  城乡居民医保:0734-4269955

  常宁市职工医保:0734-7237198

  城乡居民医保:0734-7668376

  南岳区职工医保:0734-5678399

  城乡居民医保:0734-5665088 

  雁峰区医保中心:0734-8468503  

  蒸湘区医保中心:0734-8827349

  珠晖区医保中心:0734-2540500

  0734-8683284

  石鼓区医保中心:0734-8177151

  高新区医保中心:0734-8839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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