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谭晓波
通 讯 员 汤 斌
本报讯 为规范扶贫资金使用与管理,严防扶贫领域的“雁过拔毛”,近日,常宁市纪委、监察局在出台《常宁市脱贫攻坚问责办法(试行)》后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为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订立了“十条铁规”。
《通知》中明确规定:全市扶贫项目必须建立扶贫项目库、扶贫资金必须标明资金性质和用途、必须规范资金拨付渠道、必须严把扶贫项目验收关、必须严格财务报账管理、必须建立扶贫资金专账、必须实行专款专用、必须实行公开公示、必须实行回访制度、必须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常宁市纪委、监察局将牵头组织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等单位组成联合监督组,对全市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行常态化监督,对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涉嫌违纪的,由纪检机关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出台,从扶贫资金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的动态监管,切实提高脱贫攻坚质量和水平。今年以来,常宁市纪委、监察局紧盯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少数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群众观念淡薄、不负责任、不敢担当等问题,进行了严肃的追责问责,确保扶贫工作推进到哪一步,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就跟进到哪一步,坚决打通落实扶贫政策“最后一公里”。据了解,截至7月底,常宁市共下发扶贫领域问责通报5期,问责50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2人,诫勉谈话20人,约谈18人。
率先推行“容错纠错减责免责”机制
石鼓区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误的良好环境
■本报记者 谭晓波
通 讯 员 陈 毅
本报讯 “消除了顾虑,这下真的能甩开膀子放心干了!”8月14日,石鼓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石鼓区关于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减责免责的实施办法(试行)》,成为全市“第一个吃螃蟹”的改革先行者,创新举措也走在全国前列,不少党员干部表示干事创业的决心和信心将更加坚定。
据了解,石鼓区出台《石鼓区关于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减责免责的实施办法(试行)》,意在贯彻落实“党的各级组织要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要求,激励和引导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在“打造湘南地区最具活力商贸文化中心 ”新征程中敢于担当、敢于负责、锐意改革、奋发有为,将干部在改革创新、破解难题、先行先试中,主观上出于公心、担当尽责,客观上由于不可抗力、难以预见等因素,未达到预期效果、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行为或失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有效甄别、区分开来,在全区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误的良好环境。
目前,石鼓区在全面深化体制改革上多方面发力,城管体制改革、财税改革、行政执法改革等工作均走全市前列,创造了很多“石鼓模式”,积累了很多“石鼓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