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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18日 星期五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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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罐”之争,“共享包装”令人眼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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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点漫评

  唐卫毅

  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消息,最高法8月16日公开宣判王老吉与加多宝红罐凉茶包装装潢纠纷案。最高法终审判决认为,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可在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

  其实,这场官司,早在5年前就开始打上了。官司一路打到了最高法,如今,这场“马拉松”官司终于在最高法这里一锤定音,画上了句号。这一判决,相信出乎很多人的意料,因为官司打成了“双赢”。

  如今,“共享”一词实可谓在社会上“火”得一塌糊涂,各行各业都来打“共享”的擦边球。而此次最高法的公开宣判,把“共享”概念应用到司法实践,笔者以为,这还是令人眼亮的。一来,“共享包装”概念这一提法和判决,相信将为今后法院审理类似案例提供有意的借鉴和示范;二来,以“共享包装”的判决来作此次官司的“完美收官”,有利于王老吉与加多宝今后的“并存共荣”发展,起到保护企业利益和促进发展的作用,而不是通过打官司,谁吃掉谁,谁整垮谁。

  其实,王老吉与加多宝都是市场上的知名品牌,如何善后及解决好司法纠纷,如何依法并且科学合理地进行裁决和判罚,这对法院审判智慧和能力是一次重大考验。此次最高法站在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高度,做出全新的判决,笔者以为,这是颇为公平的司法处置方式,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对此认为的那样,结合红罐王老吉凉茶的历史发展过程、双方的合作背景、消费者的认知及公平原则的考量,因广药集团及其前身、加多宝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均对涉案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发展和商誉建树,各自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将涉案包装装潢权益完全判归一方所有,均会导致显失公平的结果,并可能损及社会公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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