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 罗灵茜
本报讯 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7月-8月,市总工会将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申报截止日为8月15日,过期不接受申报。
今年助学对象为2017年被国内全日制本科二批以上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申请资助:连续6个月以上家庭实际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未经政府救助,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含)以内,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加入工会组织、按务工地标准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农民工。
此次助学标准为,2017年被国内全日制本科一批以上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一次性给予3000元的助学金;2017年被国内全日制本科二批以上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一次性给予2000元的助学金。各市直单位工会、县(市)区总工会、市县两级驻企“双联”帮扶标准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此次助学活动按属地且不重复帮扶的原则申办,由各市直单位工会、县(市)区总工会、市县两级驻企“双联”帮扶工作组分别组织开展。具体程序为:职工本人(考生家长)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并填写《衡阳市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困难职工档案表》,加盖单位工会公章后,连同申报资料,逐级复核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