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本人(考生家长)填写《衡阳市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经工会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工会公章;2、困难职工档案表;3、《大学录取通知》及高考成绩单复印件;4、学生本人及父母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5、享受低保的,提供《低保证》复印件;6、患重大疾病的应提供县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遭受天灾人祸的应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资料,残疾人应提供伤残证明复印件;7、职工身份相关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等);8、本人银行卡复印件;9、其他困难情况的证明资料(如:下岗职工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失业证等);10、截止日期还没收到录取通知书,但通过高考录取查询平台查询已确认被录取的学生,可先申报录取通知书以外的其他资料。
联系电话:0734-8205393
地址:衡阳市雁峰区先锋路60号衡阳市总工会2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