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姚永军
实 习 生 王倩雯
本报讯 5月24日上午,记者从市交警支队“百日会战”新闻通气会获悉:2月28日至5月16日,衡阳交警在集中打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百日会战”中查处交通违法行为335956起,其中现场纠违58087起。
“百日会战”成效显著,2月28日至5月16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整体平稳,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未发生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全市查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209202起,其中五类重点车辆超员277起、超速75起、疲劳驾驶20起、机动车涉牌涉证10787起、酒驾1879起、毒驾162起、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2372起、占道类交通违法193629起。
通气会还通报了祁东大队、衡南大队、衡山大队、雁峰大队、珠晖大队成功查处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5起严重交通违法典型案例。其中衡山大队查获的一起毒驾、无证驾驶报废车案件社会影响最为恶劣。35岁的刘某在2015年因吸毒被吊销驾驶证后,无证驾驶无年检无保险的报废车辆,交警在其车内找到砍刀、吸管和吸瓶,怀疑其有吸毒嫌疑。现违法行为人刘某已被衡山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