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家单位被通报批评
■本报记者 邓润青
本报讯 2月7日至13日,市纪委监察局对全市各地各单位春节期间值班情况进行了督查,共计电话抽查值班情况115次,其中市直机关单位16次,县(市)区直机关单位68次,乡镇街道31次。近日,市纪委监察局对未按要求落实值班制度的单位进行了通报。
2月8日,衡东县农开办值班人员未按时到岗到位,蒸湘区安监局、衡南县鸡笼镇、常宁市洋泉镇无人值班;
2月9日,石鼓区森林防火办、耒阳市遥田镇无人值班;
2月10日,珠晖区安监局无人值班;
2月11日,衡东县安监局无人值班;
2月12日,珠晖区人防办未安排值班,祁东县检察院无人值班。
通报强调,全市各地各单位要引以为戒,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新的一年工作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对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责任感不强、作风不实、执行不力、管理不严、纪律松弛的人员要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