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朱嘉林
本报讯 “如果您认为商家在销售商品时存在虚假说明的行为,您可以拨打12315电话投诉。”昨日,在莲湖广场的“12315投诉咨询”展台前,工作人员正向市民普及12315消费维权法律知识。当天,市工商局和市消费者委员会在莲湖广场联合举办了主题为“新消费、我做主”消费者权益保障宣传活动。
据了解,本次活动共印制并免费发放近3000份宣传资料,组织金融、通信及本土知名品牌、企业等30余家相关职能部门,共200多位工作人员向市民宣传普及消费维权法律知识。在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倡导“消费者优先”的观念,使其知法、依法来保护自己合理的消费权益,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