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姚永军
通 讯 员 陈 迷 周 燕
实 习 生 李慧敏
本报讯 利用POS机帮助他人非法套现414万元,从中牟利5万余元。12月2日,市公安局珠晖分局经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经营案。
12月1日15时许,酃湖派出所在侦查一起盗窃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喻某在其经营的某寄卖行涉嫌利用银行POS机非法套现,立即将该线索报送经侦大队。
经侦大队当场在店内查获银行POS机3台、各类银行信用卡32张及大量刷卡商户存根。
经查,喻某(女,35岁,珠晖区人)于2014年5月开始在珠晖区安居里经营寄卖行。2014年7月开始,喻某及其丈夫先后在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分别以某通讯器材批发部、某窗帘店、隆回某食品超市名义办理了3台POS机,通过帮人刷卡套现收取手续费的方式获得非法收入。截至案发已累计套现414万元,非法获利5万余元 。
目前,犯罪嫌疑人喻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