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媒体引导
公众关注心理健康
精神卫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开展精神卫生的公益性宣传,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引导公众关注心理健康,预防精神障碍的发生。
2007年,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精神卫生宣传教育核心信息和知识要点》提出:1、精神健康是健康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没有精神疾病不代表精神健康。每个人不仅需要身体健康,也需要精神健康;2、精神健康和精神疾病与躯体健康和躯体疾病一样,是由多个相互作用的生物、心理和社会因素决定的;3、每个人在一生中都会遇到各种精神卫生问题,重视和维护自身的精神健康是非常必要的;4、我国当前重点防治的精神疾病是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儿童青少年行为障碍和老年期痴呆;5、怀疑有心理行为问题或精神疾病,要及早去医疗机构接受咨询和正规的诊断与治疗;6、精神疾病是可以预防和治疗的;7、关心、不歧视精神疾病患者,帮助他们回归家庭、社区和社会;8、精神卫生工作关系到社会的和揩与发展,促进精神健康和防治精神疾病是全社会的责任。
《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2008年-2015年)》确定的宣传部门的职责是:宣传部门负责协调宣传单位和新闻媒体,通过大众化的信息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性、群众性精神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倡导体质健康、心理健全的生活方式。《纲要》对有关的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也提出了宣传精神卫生知识、预防精神障碍发生的职责要求。例如,对各级工会的要求是:针对不同类别职工、农民工的具体情况制定计划,开展职工心理健康教育、心理问题预防和疏导,缓解职工因工作、竞争、失业、家庭生活等带来的压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