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李红旗因购买衡阳市新恒泰置业有限公司与衡阳市长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的坐落于衡阳市蒸湘区西站正街3号新恒泰置业广场C栋综合楼406室(建筑面积为127.73平方米,用途为住宅),现向我局申请转移登记。经初步审定,拟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等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遗留问题化解办证专窗
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