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 李建平 通讯员 李彬彬)日前,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市直管24家医疗机构召开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管理工作培训会议。这意味着,我市将在首批定点医疗机构率先推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新机制,创新建立“黑白名单”监管机制。
2022年底,为推动全市医疗保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探索构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新机制,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服务行为,切实有效地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市医疗保障局制定出台了《衡阳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该《细则》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会议学习、解读了《细则》中关于信用信息的归集整理、披露查询、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和信用主体的权益保障等内容,从医保领域构建信用监管机制、事前推广信用承诺、事中分级分类监管和事后开展失信惩戒修复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培训,并就下一步完善信用评价、健全基金监管、试行联合惩戒等进行了安排部署。
根据《细则》规定,信用主体(包括机构和个人类)以主动承诺的形式接受监督,医保行政部门每个自然年度对信用主体评价一次。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将医疗机构划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信用优秀、信用良好、守信、一般失信、严重失信。对信用优秀的机构列入“白名单”,向社会正面推介;严重失信的机构列入“黑名单”,落实惩戒措施。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把信用管理与协议考核、行政监管等手段有机融合,针对不同信用主体分类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促进基金监管工作从治标向治本转变。同时,信用主体认为信用管理存在错误、遗漏的事项,或主动对失信行为进行纠正并消除影响的,可分别提出异议申请或信用修复申请。
培训期间,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还对职工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中常见的违规问题进行了解读说明,要求医疗机构在门诊共济政策改革之初,要有政治定力,强化行为自律,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提升服务质量,共同促进门诊共济政策的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