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根元同志:
你于1998年8月1日入编原祁东县农机局。因祁东县进行乡镇(街道)机构改革,你于2020年8月转隶为祁东县洪桥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据洪桥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反映,你从去年至今已多个月未上班,期间多次通知督促你回单位上班,但至今你也未到单位上班。请你务必于2023年2月15日前回单位上班,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我们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你作出处理,解除单位与你的聘用合同和人事关系。
特此公告。
祁东县人民政府洪桥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