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会鑫源破管字第103号
衡阳会鑫源置业有限公司债权人:
《衡阳会鑫源置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22年11月29日经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2年12月2日经衡阳县人民法院(2020)湘0421破1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
根据《衡阳会鑫源置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确定的分配步骤,衡阳会鑫源置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实施一次分配,本次分配即为最后分配,确定于2022年12月12日实施。
本次分配的分配总额为4395.55万元,具体按分配方案办理。
对本次分配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将予以提存。债权人自本次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提存的分配额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特此公告。
衡阳会鑫源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