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哲(身份证号码432502199904070013):
你于2022年5月3日提交辞职申请,在未经公司批准的情况下,于2022年5月23日起未再上班。你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之约定及公司规章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公司决定于2022年6月13日起解除与你签订的《劳动合同》,并终止公司与你的劳动关系。
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