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三松,男,身份证号码为430419760613019;胡小元,男,身份证号码为430419760923003;蔡天保,男,身份证号码为43040319820714101X,单位始终无法联系到你们。现限你们于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回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将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之规定,予以解聘处理。
耒阳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