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湘04破4号之一
2021年12月28日,本院根据湖南武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湖南丰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霖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查明,丰霖公司可供分配的财产总额为352.18元,产生的破产费用为15,000元。此外,本院已裁定确认丰霖公司9户债权人的债权,债权额共计117,739,135.07元。本院认为,丰霖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无财产可供分配给债权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及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3月24日裁定宣告湖南丰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湖南丰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