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 姚永军 通讯员 占世杰 周华丽) 2月25日上午,在常宁市新北门桥桥下月台,常宁市森林公安局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渔业增殖放流修复活动。一批价值1000余元的草鱼、鲢鱼、鳙鱼鱼苗被投放至宜水河,以修复河流生态环境。
2021年11月初,常宁市森林公安局接到宜阳派出所移送案件:有人在潭水河石洲老桥附近电捕鱼。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廖某某,并现场缴获禁用捕鱼工具一套,野生鱼类10余尾。
破案后,常宁市森林公安局将修复湘江流域生态环境当作首要任务,主动与市人民检察院、市农业农村局沟通协商,得到两单位的大力支持。依据市农业农村局对犯罪嫌疑人廖某某非法捕捞造成的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评估和损失价值鉴定意见,常宁市森林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责令廖某某对湘江流域天然渔业资源予以恢复,需向湘江流域增殖放流价值1000余元的鱼苗。
当天上午,在常宁市森林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和现场群众的见证下,廖某某将鱼苗放流至宜水河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