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唐海强)2月27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市人大常委会2月25日召开《衡阳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立法调度会,标志着《衡阳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正式启动。
秉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立足全市大局谋划立法工作。在《衡阳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的立法过程中,将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围绕推进城乡治理标准化,审议并制定好《衡阳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规范停车秩序,助推中心化进程。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将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衡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衡阳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的宣传执行工作,推进立法成果运用,促进法规有效实施;开展《衡阳市南岳区综合管理条例》的立法评估,为修改该条例打好基础。
从我市市情出发,市人大常委会今年还将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就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城乡治理标准化等事项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科学编制2023年立法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