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列不动产权利已被司法处置转移,我局无法收回他项权证及预告证,根据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2021)湘0421执恢55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及(2021)湘0421执恢55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 号 1 2
不动产 证明号 衡房预雁峰区字第 08199334号 衡房预雁峰区字第 08199334号
2
权利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
曾红英
权利类型
抵押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不动产坐落
衡阳市雁峰区雁城路76号岳屏明珠苑1、2、3栋602室
衡阳市雁峰区雁城路76号岳屏明珠苑1、2、3栋602室
备
注
住
宅
住
宅
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