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姚永军 通讯员 凌 零 莫亚丹)近期,衡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驻村辅警的紧密配合下,成功查获一辆省公安厅督办的报废车辆。
5月14日,衡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接到省公安厅督办指令:一辆牌号为湘D5×××3的银色金杯面包车存在多起违法未处理记录,且逾期未年检,已达到报废标准,但仍违法上路行驶,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严重隐患。
该中队民警迅速展开调查,该车车主屈某户籍所在地为衡阳县杉桥镇石园村。民警将该车相关特征、车主信息告知石园村驻村辅警肖文俭,请他协助调查。肖文俭上门走访调查情况,经过核实,了解到屈某本人长期在广东打工,车辆一直由其妻舅在驾驶,因此对该车的使用情况并不太了解。肖文俭告诉屈某,该车并未办理过户手续,从法律意义上讲屈某仍然是该车所有人,一旦发生事故,将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最终,屈某主动告知了民警该车的实时停放位置。
经确认后,该中队民辅警连夜前往衡阳市蒸湘区雁城西路衡阳名郡小区,查获了湘D5×××3报废车,并安排拖车将其拖离。下一步,民警将依法对该车实施强制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