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债权转让方湖南雁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债权受让方余月英(身份证号码:430411197005281028)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湖南雁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享有的下列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债权依法转让余月英(详见下列债权转让表)。湖南雁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特公告与该债权有关的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该债权转让的事实,自债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余月英行使债权人的一切权利。
湖南雁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3日
附:债权转让表
序号
生效法律文书号
债务人
担保人
1
(2020)湘04民终1984号
衡南县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