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许珂) 4月25日,记者从市水利局获悉,近年来,我市水利系统严格落实水利高质量监管,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进入全省A级等次。
在水环境保护监管上,扎实推进河湖监管。截至目前,全市河流水质全部达标,全市27个地表水考核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为100%,13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蒸水入湘江河口水质稳定在类水质以上,完成200条乡镇示范河建设;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整改提升按期完成,累计完成967个取水工程退出、整改,完成率达100%;完成113座整改类电站补办手续,16座退出类电站实现立即退出,全市小水电清理整改任务全面完成整改销号任务,并在全省小水电清理整改进度通报中排名并列第一。
在工程安全运行监管上,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基本建立了定期安全鉴定制度,强化了水利工程监督,稳步推进水利工程划界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29座中型水库、198座小(1)型水库、210个大中型水闸、24个大中型泵站、25个中型灌区、20段三级以上堤防等累计506个大中型水利工程划界。
在依法治水监管上,我市全面落实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大力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2020年度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共录入行政权力清单147项;率先在全省建立“统一执法队伍、统一考勤考核、统一执法基地、统一执法装备、统一现场执法,统一处罚标准、统一经费保障”等七统一的河道联合执法模式。近年来,共查处非法采砂案件108起、非法改装吸砂船舶22艘,处罚355万元;严抓水利项目招投标监管,把标前标后监管纳入水利项目审查审批、进度推进、质量安全督查等日常业务监管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