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协章程》有关规定,因工作岗位异动等原因,免去张军、宋玉清、唐砚、陈云、匡学政、黄顺发、谢韬、谢石中、陈嘉、邹文胜、江亮、罗明12名同志衡阳市政协委员资格。其中,张军、宋玉清、江亮、罗明4名同志的十二届市政协常务委员职务自动消免。
因工作需要,增补刘达祥、刘志宏、秦正云、龙建程、黄日荣、黄科卫、张娅琳(女)、沈伟、江莉(女)、邹志华10名同志为政协衡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