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正茂:
2020年5月7日,你的湘DT9971小车在温家台社区门口路段因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及逆向违停等违法行为,被我队扣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第430408610368121号违法处理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我队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蒸湘区大队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