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对深化机构改革作出的“坚持党对机构改革的全面领导”“坚持推动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等重要论述,是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遵循和行动指南。作为党的机构编制部门工作者,我们必须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真正用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推动机构编制工作迈上新台阶、更好服务我市“一体两翼”发展布局提供不竭动力。
一、把改革发展作为第一职责,全面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推进改革、服务发展的能力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三章重点阐述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显著成效,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和具体要求,为我们机构编制部门如何推进改革、服务发展指明了方向。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要坚持把党对机构改革的领导贯穿始终,加强党政机构职能统筹,推动理顺归口领导、管理的工作机制,持续健全机构职能体系,确保“物理整合”与“化学融合”有机统一。
二是坚持以改革促发展,统筹推进各项领域改革。要按照加快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统筹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一步明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职责分工,加快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积极做好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坚决不走“回头路”、不搞“两张皮”。要着力加强对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和督促。要持续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着力构建面向基层群众、适应基层管理需要的管理体制。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优化配置机构编制资源。下阶段,将持续加大探索创新和内部挖潜力度,统筹、盘活、用好沉淀和低效配置的编制资源,优先保障教育卫生、医疗保障、生态环保、应急管理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领域,通过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制配备,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保证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努力实现让群众办事“只进一次门”“最多跑一次”,不断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二、把狠抓落实作为第一准则,确保改革精神落地开花、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六章中强调:“改革重在落实,也难在落实。”当前,随着改革不断深入,改革发展面临许多新问题,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提高改革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激活力、抓落实。
一是进一步抓好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落实。要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根本着力点,不折不扣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要不断完善机构编制审批权限、程序清单和审批服务工作流程等配套制度,加强机构编制事项合法合规审查,把好机构编制事项审议的第一道关口,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二是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要确保机构改革和《条例》精神落地落实,抓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是关键。一方面继续深入开展好机构编制各项专项督查工作。另一方面,在督查工作中,继续强化部门联动督查,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组织、审计等部门衔接,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巡察、经济责任审计、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深度融合,加大典型案件查处力度。同时,畅通“12310”信访举报渠道,积极做好机构编制上访、信访和举报案件处理工作,严肃追责问责。
三是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要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把讲政治的要求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聚焦主业强能力,按照高素质专业化的要求,加强专业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和实践历练。要勤勉务实转作风,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不断加强专题调研、日常调研,多深入基层一线,了解基层情况,发现基层困难,解决实际问题,努力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要清正廉洁守底线,始终坚持职业操守,敢于坚持按原则、按规矩办事,时刻绷紧反腐倡廉之弦,牢固树立机构编制部门勤政清廉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