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石鼓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出击,对该米粉小作坊进行突击检查。执法人员在现场要求当事人出示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当事人均无法出具有效证件。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销售,涉嫌无证生产。执法人员依据《食品安全法》责令其停产停业,并对违法生产加工的米粉和生产设备当场依法查封,现场扣押大米90袋,对所生产的米粉原材料进行抽样检测,待检验结果出来后,再作进一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