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今年3月,市教育局出台《衡阳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违规招生考试责任追究办法》,同时,召开校外培训机构和相关中小学校负责人会议,重申有关招生政策,提出工作具体要求。
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和相关中小学签订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从各校外培训机构和中小学校抽调相关人员组建驻校督导组,安排督导人员专门督促校外培训机构落实相关要求,杜绝违规组织招生考试。
加强督促检查,组建明查暗访组,定期开展专项督查,不定期进行突击暗访调查。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精神,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落实《湖南省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十个严禁”》,加大对无证无照、虚假宣传、违规收费、超前超纲培训等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
健全公示公开制度,细化公示公开内容,强化社会监督。规范学科类培训方案审核,健全备案制度,完善备案流程,明确备案标准,确保学科类培训备案全覆盖,推进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严格执纪问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参与违规组织与中小学招生挂钩考试的学校(单位)、校外培训机构,将严格按照《衡阳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违规招生考试责任追究办法》追究责任。
此外,除了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外,市教育局还开展了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民办)招生办学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维护办学秩序和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