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蒸湘区按照“定岗定人定责”的原则,把各项工作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因事定岗、因岗定责、因责定量,重点考核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年度考核评优、各项评先选优、各种表彰奖励相结合,坚持任人唯贤、人岗相适原则,提拔表彰绩效考核特别优秀的干部,根据全年绩效考核结果,评出优秀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
同时,该区明确单位干部职工在当年度受到组织处理、党纪处分、政务处分、信用惩戒、法律惩处的,按照不同处理类别评定相应年度考核等级,并扣发相应个人年度绩效奖金。《2018年全区目标绩效管理补充规定》实施以来,已对12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追罚到位。针对干部队伍中存在工作纪律松弛、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低下等“庸、懒、散”现象,加大明察暗访力度。2019年以来,派出检查组17个,抽调检查人员33名,展开日常督查7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1件,党政纪处分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