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土资源部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取消办理继承、受遗赠登记需要强制公证。
对于一个新生事物来说,从诞生到成长,有着难以想象的曲折坎坷,也有着令人瞩目的春华秋实。取消强制公证三年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克服了业务繁重、人员不足、场地限制等压力,狠抓优质服务提质增效。截至2019年3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共办理继承(赠与)、受遗赠业务1.03万件,共计为市民节约公证费用6000余万元,公告费用500余万元,办结率100%。
拓宽途径,有效降低办事成本
不动产登记事关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政府公信力,尤其是在未经公证后,继承、遗赠登记审核是一项法律性、专业性、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对于办理不动产继承等登记手续的人来说,办事能少跑路、少花钱才是给予他们最大的服务效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彭小林介绍,涉及继承、遗赠的不动产登记因有其自身的复杂性、多样性,耗时费日难所避免;因此,群众少跑腿、少花钱、不出错是衡量继承、遗赠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与否的重要标尺。
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自2016年6月全面启动后,中心充分认识到未经公证继承、受遗赠登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让群众享受高效便捷的服务,切实解决这一问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解放思想,大胆尝试,全力推进《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相关规定的落地,细化申请材料,完善办理流程,重点提高登记人员对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要件和标准的审核能力,梳理难点问题,多次进行专题研究,并制定《衡阳市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操作规则》等,不仅拓宽了群众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的途径,更有效降低了当事人的办事成本。
严控风险,明确每一环节核查标准
当公证不再是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的“必选”项,核实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甄别和认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印证死亡证明材料的真实有效、管控登记申请受理环节和程序等问题就成了不动产登记机构必须面对和防控的“风险”。
“我们登记窗口必须依靠自身查明全部继承事实,以防范登记风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四科科长封胜利介绍:“无需公证后,我们的审查时限必然要延长,审查责任也必然加大,在确立更完善的继承(赠与)、受遗赠登记办理流程后,明确每一环节核查的要求和标准,以防范登记风险。”
自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成立以来,共办理了1万多起房产继承业务,但值得肯定的是,在这1万多起案件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无一起投诉、无一起错案,用100%的准确率给办证群众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破除难题,坚决维护群众利益
不动产继承、遗赠登记涉及复杂的家庭关系,比如继承人的婚姻关系、抚养关系等,极易产生矛盾纠纷。而甄别全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也成为了摆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面前的一大难题。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一般有父母、子女、配偶之间的继承人、非婚生子女、继承父母子女、养父母、养子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或女婿,转继承和代位继承,丧失继承资格的继承人的认定等众多因素。其继承范围广泛、继承人员众多、继承环节错综、继承内容复杂、继承时间久远、继承资格难定,给合法继承资格的继承人和丧失继承资格的继承人的准确审查、甄别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和压力。
为有效解决这个“中梗阻”,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方面完善相关制度,细化申请材料,完善办理流程,规范继承(赠与)、受遗赠登记材料审查的具体操作内容。另一方面,配备专窗专人,组建知晓法律规定、熟识继承知识的业务骨干专门负责办理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的材料审查和调查工作;并改进“询问笔录”,形成了专门的“不动产继承登记询问笔录”。继承登记牵涉多位法定继承人,以固定书面询问的形式开展工作;这一举措,既提高不动产继承登记效率,又减轻了当事人登记成本,方便群众办理,有效维护群众利益,大大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上门服务,开通绿色通道暖人心
“实在是太谢谢你们了,父亲患病去世,爷爷也因年纪大了长年卧病在床,要不是你们来,这事就办不下去了,真是帮了我们大忙了。”在爷爷的床前,肖师傅紧紧握住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手,一再表示感谢。
这是发生在市拖拉机厂暖心的一幕,原来,肖师傅70多岁的老父亲因病去世,名下留下了一套房产,而90多岁的爷爷一直想着放弃自己的遗产继承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四科得知情况后,专门安排科室工作人员上门为老人家服务,办理不动产放弃继承手续。在服务过程中,工作人员与老人家亲切交流,耐心解释,指导填写好申请表,签字确认并盖上手印,并顺利为他办理了所有手续。
据了解,虽然不动产登记人员不足,但面对登记业务日益激增的局面,对老、弱、病、残、孕及外地客户急需办理登记的,中心采取开通绿色通道,加急处理。在办理继承业务时,有些客户因年龄大行动不便、或是特殊原因不能来窗口办理继承手续,窗口采取派出工作人员携带表格、印章等上门见证面签服务。截至目前已累计上门服务70余人次,远赴衡山、衡东等县区、村落,受到群众普遍认可和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