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全市各类船舶安全无故障、辖区通航水域畅通无障碍,自2017年省总河长2号令《关于开展“僵尸船”专项清理整治的决定》实施以来,全市海事部门闻“令”而动,精准发力,精准施策,投入经费近2000万元开展 “僵尸船”专项清理整治。今年以来,清理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大,共整治“僵尸船”42艘,其中城区3艘。
市海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常抓不懈,把“三无船舶”(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作为专项治理的重点,从源头上做实做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