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充分依托资源优势,积极引导促进农村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市范围内单个家庭农场种植养殖面积200亩及以下的有1166家、200—500亩的有343家、500—1000亩以上的有57家、1000亩以上的有13家。我市积极引导农户通过租赁、代耕、转包、互换等方式将承包土地流转给家庭农场,支持家庭农场改善种养殖、农机作业、农产品加工仓储等基础设施;支持家庭农场实施合作经营、联合经营、托管经营;鼓励各类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家庭农场建立利益连接机制,构建了“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多种经营模式。
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家庭农场作为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的有效载体,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表现最活跃、最具生命力,政府将继续对其加大扶植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