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号码:
430422197002153185
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坐落在:衡南县车江镇汇源建材市场C区9栋702,国土证号为:南国用(2014)字第0829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权利人声明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小春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