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面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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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09日 星期二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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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芳顺不动产继承的公告
  王芳顺(身份证号码:430422195011223916)生前有不动产,坐落于衡南县硫市镇新建(成福小区C栋)1单元605室。国土使用权证号为:南国用(2013)第12085号;房产证号为:南房权证字第18050784号。现继承人黄宗玉、王桂花、王海燕自愿放弃上述不动产继承权,由王君诚(430422198409203994)一人继承。现继承人王君诚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如有异议者,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依法予以登记。

  衡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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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芳顺不动产继承的公告
公 告
衡阳日报版面七A07关于王芳顺不动产继承的公告 2019-04-09 2 2019年04月0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