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刑侦局政委曾海燕26日在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许多受害人一开始贷款金额很小,但在犯罪嫌疑人的“套路”和威逼利诱之下,很快就背负上巨额债务,有的受害人为此倾家荡产,甚至被逼自杀。
曾海燕介绍,“套路贷”团伙普遍不具有金融资质,以民间借贷为幌子从事非法放贷活动,表面上与借款人签订的是年利率24%的借款合同,而实际还款中往往是按照超过2000%收取利息,远远超过法律规定标准,扰乱正常金融秩序。犯罪嫌疑人为催收债务,一般采取辱骂、恐吓、威胁等软暴力手段,有时还伴有暴力型犯罪行为,涉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多种违法犯罪。一些“套路贷”借助网络平台,从线下向线上蔓延,侵害的群体人数更多、范围更广,社会危害大。
对此,公安部将从事非法讨债、高利放贷以及“套路贷”的黑恶势力列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积极推动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出台《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挂牌督办一批“套路贷”黑恶案件;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开展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套路贷”线索、部署各地进行打击。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防范意识,选择具有贷款资质的正规金融机构进行贷款,准确评估个人还款能力,理性借贷,不要轻信没有资质的非正规公司发布的虚假宣传广告,避免落入“套路贷”陷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