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号码:362422198811023522
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坐落在:衡南县泉溪镇清泉西路(北极苑)504室,不动产权证号为:南国用(2018)第000151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权利人声明原不动产权证书(国土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阳惠宇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