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黎璐先,身份证号码:430481197101040311,房产证证号:耒阳市房权证字第00076135号,房屋编号101室,面积219.21平方米,用途营业,坐落耒阳市蔡子池街道办事处人民路蔡伦步行街14栋,该房屋权利人黎璐先于2013年5月16日死亡,其遗产由合法继承人黎玲宇(身份证号码:430481199302200026)继承,因保管不善遗失该证,现声明作废。如对以上声明持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申请,逾期我中心将为其补办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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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