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号码:430403197309070027
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国有土地权证)证号:4062124号,地址:蒸湘区红湘北路]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权利人声明原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土地权证)作废,并申请补办。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海花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