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弃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60天内到社会福利中心(耒阳市水东江街道东麓居委会2组范围,联系电话0734-4317035)认领,逾期我局将视为弃婴送交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安置。
耒阳市民政局
201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