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后不能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违法信息?
交通违法处理新规将于9月1日起实施,最近,一条关于“驾照销分新规”的消息,在微信群、朋友圈、微博疯传。很多驾驶人以为,9月1日后不能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违法信息,于是,随着日期临近,一些不了解新规的驾驶人扎堆去“消违”。
针对这种情况,日前,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进行了辟谣,称新规针对的是自助机、手机APP、网站等自助渠道,到窗口处理交通违法没有任何变化,驾驶人可随时处理非本人名下车辆违法记录。
据介绍,目前,市民“消违”主要是两种形式,一种是到窗口与民警面对面处理,另一种是自助渠道处理,前一种方式没有任何变化,有变化的是自助渠道。
自助渠道包括交管12123APP、湖南交警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等。根据新规,只有实名绑定后,才可以在自助渠道处理非本人名下车辆的交通违法。驾驶人在交管12123APP备案绑定车辆和驾驶人信息后,可通过手机等方式处理车辆备案之日起产生的违法记录。
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需要备案人已经是12123平台注册用户,只允许备案个人名下小型汽车或小型新能源汽车;同一驾驶人最多备案3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同一机动车最多同时被3个非车主用户备案。
此外,升级以后,该平台取消了此前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业务“历史上最多只允许绑定5个不同所有人机动车”的限制条件。也就是说,目前并没有限制历史绑定次数。
民警提醒驾驶人,如果没有进行备案绑定,只是不能通过自助渠道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驾驶人可以持相关证件到各人工窗口办理,不受绑定的限制。(据红网)
交通运输部日前表示,将加快建立健全网约车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用信用约束手段规范网约车行业经营行为。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表示,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于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企业、车辆和驾驶员,各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所以并不存在只处罚司机,不处罚平台的现象。
根据交通运输部等7部门《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由交通运输、网信、通信、公安、人民银行、税务、工商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处理。
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多部门的,相关部门可开展联合约谈,拒不改正的,可视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程度,提请有关部门采取暂停发布、下架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停止互联网服务、停止联网或停机整顿等处置措施。
此外,交通运输部也正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建立出租汽车行业信用体系,此前已就《关于加强和规范出租汽车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内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下一步,将继续协调有关部门,加快建立健全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运用信用约束手段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经营行为,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