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保平安、保质量、保公平”和“零差错、零事故”的总体目标,考试安全不断加强,规范发展取得实效,各项改革稳步推进,基础设施继续改善,实现了各类考试“平安招考”的工作目标,做到试卷安全保密万无一失、考务操作规范有序、考风考纪良好。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考试被省教育考试院评为全省先进单位。
来自市教育考试院统计的数据显示,2017年,我市各级各类考试规模仍然位居全省前列。其中,普通高考报考50757人;学业水平考试正考46718人,补考12904人,综合考查科目46560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3910人;成人高考报考27043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年共举行了两次考试,累计报考18188人次、78256科次;组织了七次社会考试,包括一年两次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等。普通高校招生在我市共录取42187人,其中二本以上录取13316人,一本4252 人。空军招飞4 人,民航招飞13人。农村学生单独招生32人。成人高校录取22100人。
会上,市教育考试院对当前考试招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进行了深入分析,对2018年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在学业水平考试方面,报名、考场编排按照高考模式执行,为向新学考过渡做好准备,着力推进标准化考点建设。在高考方面,在减少高考加分大政策下,严把高考加分审核关,杜绝考生资格造假和加分造假。认真落实国家提高农村学生上重点大学比例政策,做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同时,要进一步严肃考纪考风,对考生伪造材料、资格作假以及考场舞弊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不负责任、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追究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纵容、参与、组织考试作弊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