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全部纳入养护管理范畴
本报讯(记者 李楚 通讯员 宋亮)近日,由市公路管理局石鼓分局起草的《石鼓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审议通过正式印发,办法将石鼓区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公路全部纳入了养护管理范畴。
据了解,近年来,石鼓区在农村公路路网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快发展,农村公路总里程达260多公里。但是,在农村公路建设快速推进的同时,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任务也日益艰巨。农村公路重建轻养,列养率不够、养护管理机构不健全、养护队伍不稳定等问题较为突出。
面对这些问题,石鼓公路分局制定并出台了《石鼓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该办法提出石鼓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农村公路全部纳入了养护管理范畴,并明确了相关部门、乡(街)养护管理的具体职责、养护管理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管,对养护管理的原则、范围和标准等方面的工作予以了规范。该办法的出台,实现了公路管理部门由主体实施部门向行业监管者的转变,促进了依法依规管养路网,有力地推进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