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路权优先让给行人,是城市交通发展的题中之意。《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可见,机动车让行人,是礼更是法。遵守交通法规、敬畏斑马线、机动车礼让行人等,首先应该成为所有机动车司机的“必修课”。要想司机安全行车、文明行车,关键在于交管部门的教育和管理。要把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礼让行人作为驾考必备条件,考试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同时,应将机动车礼让行人列入司机首要的职业操守和行为规范,并实行全程监管。特别是应提高交通法规的执行力,对于擅闯斑马线、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予以重罚,大幅提高交通违法成本。 (张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