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表扬激励的事项包括深化“放管服”改革等17大项28小项。其中,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将获得的激励支持为:予以通报表扬,对其典型经验和做法予以重点推介推广;优先纳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综合执法改革、“证照分离”改革等相关改革试点;在专项考核、绩效评估等方面予以倾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获得的奖励支持为:在考核年度分配2018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综合奖补资金时,一次性给予50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