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船”须尽快停靠指定区域
本报讯(记者 武孝军)1月30日,市专项清理整治“僵尸船”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告,要求城区水域25艘“僵尸船”所有人、经营人在2月25日前采取自行拆解或迁入松木停泊区集中看管等方式妥善处置。对逾期未处置的船舶,各区政府将依法依规处置。
“僵尸船”是指在河道水域长期停泊不用、无人管理的船舶,不仅有损河道美观,更增加河道通航安全隐患,特别是遇汛船舶走锚导致险情频发,去年汛期便发生船舶走锚事件15起。
市政府召开“僵尸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推进会后,市地方海事局协同相关部门立即行动,展开全面摸底调查,掌握长期停靠不用、无人管理船舶的所有人、船舶基本情况,以及停靠地点等基本信息。经排查,城区范围内湘衡阳机0208等25艘“僵尸船”中有挖砂船、自卸驳、普货船、餐饮船、趸船及渡船等,有的船甚至所有人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