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政策到位的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及承建项目:1、湖南美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阳光美城项目;2、华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尚城中央广场项目。
上述单位都建立了农民工实名制,工资实行银行代发。
二、存在问题突出的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及承建项目:1、湖南教建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金钟大悦城项目;2、湖南省长盛建设有限公司承建衡阳星美城市综合体五期住宅项目;3、广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美的梧桐庄园项目。
上述单位存在以下问题:1、非法分包,即将劳务分包给自然人,具体模式为施工单位找到各班组的班组长,与其个人签订劳务承包合同;2、每月支付生活费,剩余工资年底发放;3、用工方没有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4、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劳动法律法规认识差,不具备相关劳动、建筑法律法规意识;5、湖南教建集团有限公司未对承建的金钟大悦城项目农民工工资进行有效监管,甚至不清楚农民工工资是否发放。
对存在问题的施工单位,联合检查组在现场摸底排查中已提出整改,并请各单位按照衡人社发〔2017〕46号文件的要求整改到位,逾期将依法处理。
衡阳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摸底排查专项行动小组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