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面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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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1日 星期二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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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商者,
相仁之道也,两利之道也。
  【讲话原文】

  中国古人称,“通商者,相仁之道也,两利之道也”。相信在两国企业家和工商界共同努力下,中美经贸合作一定会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续写更多成功故事,中美两国人民也一定会从中获得越来越多的利益。

  ——习近平《在中美企业家对话会闭幕式上的致辞》

  【出处】

  故通商者,相仁之道也,两利之道也,客固利,主尤利也。西人商于中国,以其货物仁我,亦欲购我之货物以仁彼也。……夫彼以通商仁我,我无以仁彼,既足愧焉。

  ——(清)谭嗣同《仁学》 

  【解读】

  《仁学》是中国近代思想家谭嗣同的重要哲学著作,共5万余言,分上下两卷。该书以“冲决网罗”的勇气,在中国近代思想史上“吐万丈光芒”,其经济伦理思想尤富特色。

  “通商”是谭嗣同“仁学”思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他提出“中外通”的主张,认为“莫仁于通,莫不仁于不通”。他说:“通商者,相仁之道也,两利之道也,客固利,主尤利也。”谭嗣同认为,通商是互惠互利的贸易活动,各国间的自由贸易,可以互通有无,对主客双方都有利。指出“西人商于中国,以其货物仁我,亦欲购我之货物以仁彼也”,外国商品进入中国,可以弥补中国物产的不足;在外国“仁我”的同时,我们也应该“仁彼”,使外国人获得利益。“夫彼以通商仁我,我无以仁彼,既足愧焉。”为中外通商做了有力的伦理辩护。 

  “仁”是儒家哲学的核心概念,谭嗣同将其经济伦理思想建立在这一概念的基础上,以“仁—通”的哲学思辨阐释中外经济发展的相互联系,提出中华民族应融入到普遍联系的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具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性。

  (杨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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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律初步确立了古代法律体系
通商者, 相仁之道也,两利之道也。
国学学科建设要追求 知识传统与精神传统相统一
不因果报勤修德,岂为功名始读书
《近思录集解》
衡阳日报版面六A06通商者,
相仁之道也,两利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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