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证号湘(2017)衡阳市不动产权第0034231号,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华兴街道采霞街32号拓兴·学府名苑B1、B2栋505室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权利人声明原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权证、登记证明)作废,并申请补办。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艳辉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