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加价销售和虚假宣传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马峰26日介绍了文化部控制捂票囤票炒票,的措施,包括把互联网平台纳入管理视线;要求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票务经营单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不得对演出内容和票务销售情况进行虚假宣传;鼓励各地探索对重点营业性演出门票销售实行实名制管理;视情将演出举办单位或演出票务经营单位列入文化市场警示名单或者黑名单。
文化部26日召开文化市场管理政策新闻发布会,就近日印发的《文化部关于规范营业性演出票务市场经营秩序的通知》和《文化部关于引导迷你歌咏亭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文件进行解读并回答媒体提问。
发布会上,马峰介绍,近年来,我国演出市场总体平稳有序,但是,一些营业性演出在票务经营方面还存在囤票捂票炒票、虚假宣传、交易不透明等突出问题,比如2015年韩国团体EXO上海演出涉嫌虚假宣传、2016年韩国团体BIGBANG巡演“黄牛”炒票、2016年王菲“幻乐一场”演出票价炒作等。这些问题既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也扰乱了演出市场正常秩序,社会对此高度关注。
对于记者“《文化部关于规范营业性演出票务市场经营秩序的通知》对控制捂票囤票炒票等有哪些具体措施”的提问,马峰解答道,针对捂票囤票炒票等问题,文化部门一方面依据法规和职责,对演出举办单位和演出票务经营单位做出具体要求,另一方面也积极配合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对倒卖门票、虚假宣传等行为进行查处。
他介绍了控制捂票囤票炒票的具体措施:一是将作为“黄牛票”重要销售渠道的互联网平台纳入管理视线并要求落实平台责任;二是要求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票务经营单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不得对演出内容和票务销售情况进行虚假宣传;三是要求70%以上的门票面向公众公开销售;四是对重点演出实施特别管理措施。如提前对演出公司进行约谈,鼓励各地探索对重点营业性演出门票销售实行实名制管理。文化部还将视情将演出举办单位或演出票务经营单位列入文化市场警示名单或者黑名单予以信用警示或惩戒等。
(据新华网)